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商转公要求必须有不动产证不合理
姓名魏律
信件编码GPPS221119FEC7
信件内容贵单位发布的商转公条件中,要求必须房屋已经下证。这个要求不合理,因为现在本地有很多小区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证没办下来,这部分房屋银行当时都可以放贷,为什么公积金不接受这种房屋。没下证的房屋大部分都是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人没有什么过错。并且正常公积金对新房期房都可以放贷,不要求有证,为啥对商转公的房子要求必须要有证。建议修改去掉必要有证的要求,与商业银行放贷条件一致。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2-11-19 17:54:43
回复内容您好,商业贷款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自负盈亏,而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是职工缴存的住房储金,所以对风险防控的要求更高;购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虽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已经具备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的办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