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潢川公积金管理部巧取豪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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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杨荣辉 |
信件编码 | GPPS221023TDYU |
信件内容 | 2021年5月,我在潢川县城买了一套房子,用公积金贷款50万,贷款时间30年。如何还贷款,潢川县公积金管理部给了2种方案,第一种方案:自己每个月掏钱还房贷,个人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不能用,一年以后才能取出来。我没有使用这种方案,因为交完首付款25万元,还要装修,我没有钱了,我本来想取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我的账户有6万7千元左右)装修房子,潢川县公积金管理部说一年之后才能取,为什么要等一年才能取,我认为是巧取豪夺,霸占用户钱财涨利息。我同事在潢川公积金贷款买房子,个人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基本上全部取出来,当时就取出来了。我有个亲戚在江苏公积金贷款买房子,贷款办好之后,公积金账户的钱基本上全部取出,只留下700多元,并且是当时就取出,不等一年。第二种方案:办理委扣,从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里面扣钱还房贷,并且我的公积金账户上只能取出4万元,剩下2万7千元不能取出来。我采用了第二种方案,没办法,只能听他们的,以后每月固定还房贷2100多元。留下2万7千元,太多了,根本用不了,因为我们夫妻双方单位每个月都往公积金账户打钱(双方每月有1600多元),即使不够,我个人也可以往银行卡上充钱还房贷。已经还房贷一年多了,现在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3万2千多元,比去年还增加了。这么多钱放里面,不能用来装修,简直是浪费。前天我去潢川县公积金管理部问了,里面的人说,取消委扣,一年以后才能取出账户里的钱,取消之后,自己还要掏现金还房贷。潢川县公积金管理部真是无赖,我又不欠你的房贷,为何总是想着霸占我的钱财,拖延取出时间,并且还霸占那么多。住房公积金就是解决群众住房问题的,我现在没有钱装修房子,想取出来,你们百般刁难,你们的良心在哪里。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2-10-26 09:26:2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您的问题和建议已收悉。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核算公式的通知》贷款计算公式为: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之和×(14+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之和)。潢川管理部工作人员是按政策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2、按照《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总额。但是如果签署委托扣划协议,业务系统每月自动从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还款金额,就不能同时再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