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公积金提取
姓名李先生
信件编码GPPS220228V878
信件内容我与2020年11月以租房名义提取了公积金,2021年5月在市内购房,7月份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并于8月份第一次还款,购房时由于未满一年,未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想请问一下,如果现在想把账户内的公积金提取出来,是否可行,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2-02-28 15:55:08
回复内容您好,根据您的情况贷款满1年且偿还贷款满12个月后可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需要身份证(非主贷人还需结婚证)和一类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