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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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张龚成 |
信件编码 | GPPS2111086O12 |
信件内容 | 你好,本人之前在外地工作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并在外地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现在工作调动到信阳了,信阳也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请问可以提取信阳的住房公积金偿还房贷吗?外地贷款银行给我的借款合同是复印件,复印件上面加了盖了银行业务章原件,提取的时候贵单位认可吗?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11-08 15:19:06 |
回复内容 | 您好,提取公积金偿还在外地的公积金贷款需要:1、购房合同,2、贷款合同,3、近3个月还款明细和贷款余额单,4、身份证(非主贷人还需结婚证),在贷款满一年偿还贷款满12个月后提取,不能提供合同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并加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