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住房公积金何时可以使用
姓名刘剑侠
信件编码GPPS211103Q4K3
信件内容因工作调整,我的公积金连续缴至今年2月份,从3月份断缴。后本单位(市直)在7月23日开始缴纳6月份和7月份的公积金,8月份又补缴了3月至5月的公积金。那我的公积金具体到什么时候可以正常使用?应该从几月份开始计算半年时间?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1-11-04 15:47:42
回复内容您好,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贷款,断缴、补缴不算正常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