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关于公积金转续买房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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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周亚兰 |
信件编码 | GPPS2110142200 |
信件内容 | 我之前是在外省事业单位上班交的公积金,交了两年多,今年3月调动工作来到信阳某事业单位,因工资关系于今年9月办下来,现已重新开户并补交了半年,想续转,但是系统提示开户不满6个月,需临柜办理,我想问一下:1、柜台的具体地址、需要带的材料;2、续转完成后就可以用公积金在信阳买房了吗?这个时间怎么认定?谢谢!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10-15 16:09:21 |
回复内容 | 您好,1、柜台指缴存地公积金前台,本网站-服务指南栏有每个管理部地址,转移业务需在本市开户且正常缴存满6个月之后申请,需要身份证和异地转移接续表(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区可下载);2、可以,从在本市开户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