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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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配偶提取公积金
姓名
何先生
信件编码
GPPS2110080CWL
信件内容
本人走的商业贷款,去年我跟配偶已提取过公积金,今年再次提取配偶公积金时窗口人员以购房时间早于结婚证日期为由不予以提取,公积金政策说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余额不足可提取配偶账户,本人一个月还贷3500,一年公积金缴存无法覆盖,请问是否可支取配偶账户公积金,减轻家庭压力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1-10-09 16:43:43
回复内容
您好,因为商贷无法在我中心业务系统关联配偶信息,可能存在超提现象,现我中心已对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可以正常办理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