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商业贷款转住房积金
姓名彭闯
信件编码GPPS210926VIF2
信件内容去年我在平桥购买了首套房子,因单位未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我用的是商贷,现单位已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但信阳市无法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这与国家满足购房刚需(首套房子)政策定位相违背,不知信阳为何迟迟不启动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1-09-26 16:48:05
回复内容 您好,信阳目前没有商转公业务,刚需购房的前提是名下无房有购房需求,如果您已经购房办理贷款是不存在购房刚需问题的,请保持关注有新政策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