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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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在职提取公积金
姓名
李金岭
信件编码
GPPS2109145NS8
信件内容
你好,我目前是在职状态,从2018年10月开始在信阳缴纳公积金,请问怎么可以把我的公积金都以现金形式取出来呢?
回复部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9-15 15:47:31
回复内容
您好,可以提取的条件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4、租赁自住住房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以上的;6、退休的;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8、患重大疾病的。符合上述任一条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