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一方有另一方无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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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汪承志 |
信件编码 | GPPS210906OV7X |
信件内容 | 我有住房公积金,妻子没有公积金,请问在婚姻存续期间,我买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可以,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1-09-07 10:06:21 |
回复内容 | 您好,夫妻有一方有公积金按一方的贷款额度计算,在信阳(不含固始)缴存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1、贷款人夫妻双方工作地及购房地县级及以上不动产部门出具;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3、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须提供两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4、首付款凭证;5、贷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