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公积金按月提取
姓名
信件编码GPPS210802Y7G4
信件内容公积金年限不够,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公积金能够按月提取吗,怎么提取,是否是足额提取
回复部门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1-08-03 08:59:01
回复内容您好,可以提取的条件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4、租赁自住住房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以上的;6、退休的;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8、患重大疾病的。符合上述任一条可提取。不一样的条件提取方式和额度都不同,请根据您的情况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