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公积金按月提取 |
|---|---|
| 姓名 | 彭 |
| 信件编码 | GPPS210802Y7G4 |
| 信件内容 | 公积金年限不够,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公积金能够按月提取吗,怎么提取,是否是足额提取 |
| 回复部门 |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1-08-03 08:59: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可以提取的条件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4、租赁自住住房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以上的;6、退休的;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8、患重大疾病的。符合上述任一条可提取。不一样的条件提取方式和额度都不同,请根据您的情况具体咨询。 |